防爆檢查員定期對防爆設備進行檢查,經過檢查的問題建立三定處理制度即“三定表",對三定內容限期整改后必須復查,根據復查結果要對責任人進行獎罰。
實行包機制是加強防爆設備在生產運行中的日常維護,保證其防爆性能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的有效措施?!鞍鼨C制"即根據設備的分布情況、類型、數量,按片劃分小組,由設備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人員組成包機組,對所負責的設備包運轉、包維護、包管理、包檢查、檢修的制度。包機組對所包設備要分工負責,實行專人專機、掛牌留名,責任落實到人,并有切實可行的獎罰制度,以鼓勵職工愛護設備,加強責任心。
為了保證井下防爆設備的安全運行,做到防患于未然,應建立防爆設備的檢查、檢修制度,按照《規(guī)程》的規(guī)定,對井下防爆設備的防爆性能及主要設備的絕緣水平、各種保護裝置的可靠性等進行定期檢查和試驗,及時發(fā)現問題,排除隱患。
設備應做到“三無、四有、三全、兩齊、三堅持"五項原則。
設備不應超過額定值運行,防爆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井下電纜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纜鋪設地點的水平差應與規(guī)定的電纜允許水平差相適應。
(2)電纜應帶有供保護接地用的足夠截面的導體。
(3)電纜副線芯的截面應滿足供電線路負荷的要求。
井下設備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x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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