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電的放電類型
物體因摩擦、剝離、靜電感應等產(chǎn)生的靜電荷,經(jīng)過長時間積累,帶電體之間的電位差大到一定程度有可能達到擊穿場強而進行瞬間放電。一般靜電放電類型分為:
1.非火花緩慢放電
設法減低兩帶電體的電阻或兩帶電體間放電的介質(zhì)——如空氣等的電阻,可以加快非火花緩慢放電的進程,使場強在遠未達到擊穿電壓前,電荷已通過緩慢放電中和掉,從而制止了火花放電。
2.火花放電
1)一般火花放電:它是危險的放電,可能引起著火爆炸,應盡量避免;實驗表明,火花放電著火危險最大的是直徑1~2cm的球面上發(fā)生的放電;
2) 電暈放電:分為較粗圓(曲率半徑較大)的單個電暈放電裝置和多個尖細的人工安全電暈放電裝置兩種。
靜電火花放電的危害
1.易燃性液體(苯、甲苯、甲醇、汽油、液化石油氣、甲醛、醋酸乙烯等)易燃性液體以及粉末,伴隨空氣流高速通過配管(特別是橡膠管、塑料管等絕緣性管道)進行灌裝、輸送、投料時,或者苯、CS2等易燃溶劑,通過非金屬網(wǎng)、濾紙、毛氈或白土等進行過濾時,以及易燃料液在離心機進行分離、干燥時,容易產(chǎn)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2. 高壓液體或氣體(包括水蒸氣)呈霧狀高速噴出,而周圍存在著易燃液體蒸氣時,如高壓易燃性液體、氣體的緊急排放,或從機器設備配管等的裂口處泄漏噴出時,噴漆作業(yè)時,用高壓水蒸氣沖洗易燃性液體貯槽時等等,容易產(chǎn)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 固體物質(zhì)、粉末,特別是橡膠、塑料、樹脂、聚脂和合成纖維高分子物質(zhì)發(fā)生摩擦剝離時,例如:在運輸、投加用聚乙烯塑料袋包裝的粉末料時,在充填、擠壓、輥壓高分子材料時,在涂刷塑料漆、粘抹樹脂、膠泥時,設備用皮帶傳動等等,容易產(chǎn)生靜電火花。這時,如有易燃性液體蒸氣等存在,就容易引起火災、爆炸。
4.在灌裝中或灌裝后不久,用結(jié)著棉紗繩的金屬取樣器,金屬測量尺放入絕緣性易燃液體貯槽,進行取樣或測量液位時,容易產(chǎn)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